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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台县财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以及2021年的相应工作计划

文轩文档网 发表于2021-12-17 09:16:01 本文已影响

  凤台县财政局2019年工作总结以及2021年的相应工作计划


 

  凤台县财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省市财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为指导,紧紧围绕年度任务目标,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继续保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精准发力,狠抓落实,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质量和效益,聚焦“稳增长、抓收支、促改革、惠民生”,积极推进全年财政目标任务。
 

  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财政收支情况。全县财政收入完成424099万元,为调整预算(下同)的102.5%,较上年同期(下同)增长2.6%,其中: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1925万元,为预算的104.2%,增长9.5%;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52838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11.5%。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84793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5.5%。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全县可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县本级财政总收入完成355882万元,为预算的103%,增长4.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7890万元,为预算的104.8%,增长12.7%;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18656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14.3%。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65823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5.8%。按现行财政体制测算,财政收支平衡。

  (二)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一是着力化解债务存量,从严控制债务增量,不搞“数字化债”。2019年全县债券总收入44257万元,为我县化解债务13434万元,解决项目融资资金30823万元。二是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修改完善和制定动态监控管理办法、预算执行动态监控预警规则,加大对“三公经费”支付使用的监控,截至目前,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095万元,同比下降19.6%。三是建立健全资金安全管理内控机制。规范资金收付业务流程,建立岗位责任追究机制,提高资金运行安全性和透明度。四是加强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规范财政专户管理,提高财政专户资金使用效益、安全、保值增值,并全面清理存量财政专户。

  (三)金融工作有序推进。一是金融指标情况。截至目前,全县各项存款余额328.2亿元,较年初增长24亿元,增幅8.03%;各项贷款余额209.7亿元,较年初增长20.1亿元,增幅10.59%,贷存比为63.9%。二是开展“金桥工程”“政银担”“劝耕贷”等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已累计发放过桥贷款62笔,10.6亿元,周转次数为10.6次,完成省规定的年周转12次序时目的。“银政担”担保贷款余额13亿元;完成税融通贷款2215万元,劝耕贷贷款余额10030万元。三是推进直接融资。制定上市挂牌奖补办法,在市里奖励的基础上,我县配套不低于市奖补的50%,并制定上市挂牌企业后备库。今年新增四板挂牌企业11家,完成全年四板挂牌任务,奖励资金将统一在次年二季度统一发放。四是积极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通过努力,非法集资形势得到遏制,今年上半年,非法集资案生数为零。五是继续实施民生保险。在去年《凤台县民生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为凤台贫困边缘户加购了保险,为全县农户(含居民)购买民生保险。在政府出资320万元不变的基础上,大大增加了保额,且对贫困户大力倾斜。六是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凤台分所在推进抵押、登记、贷款、平台建设等交易流转环节工作不断努力,锐意进取。定期会商、座谈、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了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共发放小额扶贫贷款60笔,189.3万元,风险补偿金原额度300万元,今年5月又新增风险金628.8万元,累计达到928.8万元。

  (四)财政民生支出和民生工作考核任务。2019年经测算共需资金9.4亿元,其中县财政配套资金3.35亿元。截止9月底,已到位资金8.4亿元,已拨付5.88亿元,资金拨付率70%。

  截至9月底,财政民生支出十三大类共278467万元。其中:教育支出53459万元,科学技术33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164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53090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39989万元,节能环保4289万元,城乡社区事务82613万元,农林水事务34393万元,交通运输2744万元,商业服务等事31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94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8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61万元。

  (五)持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自2018年6月份正式上线以来,运行良好。截止到9月份全县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直接支付32256笔,支付资金642167万元;实现授权支付54799笔,支付资金113670万元。
 

  二、职能工作开展情况

  (一)全力支持扶贫攻坚。一是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2019年全县共投入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84万元,已全部分配拨付到相关主管部门。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41万元,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90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1万元,县级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共2652万元。二是资产收益扶贫工作推进情况。2019年,凤台县财政投入200万元用于资产收益扶贫工程。其中,中央资金160万元,县级资金40万元,具体实施项目是“农业科技园区中山杉产业扶贫基地建设”,资金已拨付县苗圃。截至,9月份资产收益扶贫已完成分红,其中分配每个贫困村集体收益4000元,分配每个贫困村贫困户收益10000元。

  (二)切实保障改善民生。一是足额安排义务教育免书本费和公用经费补助。按照小学生均625元/年、初中生均825元/年、特教生6000元/年、对在校生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规模补助公用经费及取暖费,县级财政部门按照经费分担责任年初预算足额安排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杂费和公用经费补助,2019年全县共计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6304.07万元,截止9月份,已拨付6090.3075万元。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869万元,截止9月份已拨付426.4646万元。二是大力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1402万元用于校舍维修改造资金,用于义教阶段校舍维修改造;投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资金2754万元,用于平衡薄弱学校改造上级资金;投入612万元用于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保卫专项经费;投入1640万元用于校车运营经费。三是继续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寄宿生补助、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各项助学制度,落实好中职城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及免学费政策,全年共计划安排资金1525.8万元,截止9月份已安排923.135万元到教育部门审核上报后通过民生工程和惠民一卡通及时发放。四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认真落实文化投入政策,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983.6万元,其中文化惠民工程专项经费380.6万元(农村文化专项资金204.48万元、免费开放专项125万元、农村电影公益放映专项资金51.12万元);投入120万元用于警营马拉松及举办各项体育赛事等经费、投入50万元用于旅游事业发展资金;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大力实施“送科普、送戏、送电影”工程;进一步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保护工作,并争取上级资金用于我县的花鼓灯艺术保护工作。五是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认真落实各项科技创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2019年县财政安排科技研发与发展、专利资助等经费资金700万元,用于支持我县企业的科技项目发展。六是支持社会保障工作。2019年社保类民生工程各级财政预计投入58737.8万元。截至9月底,其中完成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目标任务,拨付资金 96.3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资金39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60万元、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龄津贴)507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7106万元、农村五保供养等3106万元、孤儿基本生活费441万元;拨付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资金75.6万元、健康脱贫“351”和“180”资金243万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34251.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资金350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200万元;积极和部门会商,尽力解决社保类民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捋顺资金拨付渠道,保证资金安全,使社保类民生工程项目推进有力。配合民生办建立规范有序的民生工程档案资料,迎接上级部门对民生工程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三)服务社会经济发展。一是着力推进PPP项目的规范实施。截至2019年9月底,我县入库项目4个:凤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凤台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及双创产业园PPP项目、凤台县中山街道PPP项目、凤台县凤凰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及配套设施PPP项目。现已下调“凤台县经济开发区基础配套设施及双创产业园PPP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使得财政支出责任最大年度降至10%红线以下。二是继续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按照全省经济工作会议要求,继续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的文件精神,强化政策执行力,按照相关政策及时兑现招商引资奖励60.2万元、普惠金融资金269.8万元(其中县级配套53.6万元)、电商示范镇示范村创建经费160万元、2019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42万元,2018年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资金25万元,海螺水泥公司环保改造经费12万元等,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三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强化服务,通过为中小企业增信,放大财政资金效应,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拨付2018年度“惠农安居贷”项目担保费用200万元及华城融资担保机构有限公司风险补偿金2000万元和安徽屹宏鞋业有限公司担保贷款代偿款1500万元,切实帮助企业缓解相关困境。

  (四)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一是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严格执行省财政厅“一卡通”打卡发放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补贴政策,进一步完善“一卡通”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和管理系统,实现县级按时统一打卡发放。2019全年共计发放涉农补贴20项,资金2.79亿元,涉及全县12万多农户。推进政策性及特色农业保险试点政策调整,全县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有16个乡镇和3个国有农场,完成小麦承保面积55万亩;水稻承保面积42万亩;能繁母猪承保3.2万头;大棚蔬菜3390亩;果树15051亩;水稻育秧5951亩;水产养殖2.5万亩,农作物的承保面达90%以上。二是深化农村综合改革。2019年全县共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173个。截止目前,2019年度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资金中央、省、市、县共计投入2761万元。其中:中央奖补资金1157万元;省级财政奖补资金589万元;市级财政奖补资金150万元;县级财政奖补配套资金865万元。目前,各个建设项目正在有序推进。2019年度扶持村集体经济资金共投入98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60万元,省级资金60万元,市级资金28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80万元。2019年度美丽乡村资金中央投入126万元。该资金已全部拨付至农业农村局统一实施管理。三是全力保障城乡建设。截至9月底,共计投入城乡建设资金8755.3万元,其中农村环境“三大革命”支出4303万元、水污染防治支出3900万元、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支出270.4万元、农村贫困户房屋提升改造支出281.9万元。

  (五)加强财政监督管理。一是科学编制预算。科学测算、统筹安排,以“有保有压、量力而行、收支平衡、集中财力办大事”为原则, 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县人大审议批准的政府总预算。二是加强收支管理。完善预算执行管理机制,及时、规范办理财政直接支付业务,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用款计划以及项目的进度支付资金。三是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帮助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负担等。2019年1-9月份,非税收入累计完成11326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超额完成年初预算,同比增收40818万元,增加56.3%。一般公共预算非税收入完成6117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42%;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226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7%。四是加强财政监督和绩效管理。进一步梳理和规范财政内控制度;开展“小金库”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县未发现私设“小金库”情况;五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完成2018年度全县222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统计报表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截止2018年底,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计账面数526691.42万元,负债总计账面数195864.35万元,净资产总计账面数330827.07万元。六是加强会计行业管理,做好代理记账审批工作。截至目前全县11家代理记账机构,2019年新增1家,组织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培训。

  (六)切实落实减税降费工作。截至目前,对小微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减免,累计减免税收897万元;深化增值税改革,继续推进实质性减税,增值税减免16870万元;累计减免个人所得税748万元;我省2019年新出台的地方税减税政策。其中,契税适用税率下调至3%,减少税收收入656万元;部分车辆车船税年税额标准调整,减少税收收入172万元;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的资源税、城建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简称“六税二费”)减按50%征收。截至目前已累计办理退税7721户(次),已退税(费)246万元。

  (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按时向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按质按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21年工作计划

  (一)完成财政收支预算任务。一是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的监控,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加强收入征管分析。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突出财政收入分析调度。三是保障重点支出。突出重点、调整结构、有保有压,确保扶贫、稳增长和民生等重点支出的需要,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支出,努力实现财政收支总体平衡。

  (二)继续加大对上争取力度。一是积极与省市财政部门对接,将我县财政自给能力低、财政平衡脆弱的实际困难向上级反映,争取在基本财力、民生保障、区域发展和其他补助等方面有所增长。二是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大对上上报力度,争取尽可能多的项目立项,获取更多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三是主动适应新常态,密切跟踪财政政策调整动向,加强政策研究,了解政策信息,结合实际,及时提出争取方向。

  (三)推进30项民生工程实施。一是推进项目实施。及时掌握民生工程实施进展,坚持问题导向,开展督查督办,确保补助发放类项目序时开展。二是推动建后管养。进一步细化完善管护措施,发挥财政管养资金引导作用,开展建后管养专项督查,确保持续发挥民生工程社会效益。三是加强民生宣传。充分利用网站、报刊、电视等媒体,通过印发宣传册、宣传画和开展民生工程摄影展等活动,在实施好民生工程的基础上,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升实施效果。

  (四)推进职能工作有效开展。一是优化财政支持方式。以有效投入促进有效供给,集中力量支持建设一批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大工程大项目。认真落实促进民间投资的财税政策,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PPP项目建设。二是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灵活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管好用好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做大做活做强财政融资担保,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帮助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税费负担等。三是支持社会事业发展。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基础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加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及时足额发放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全面完成政策性农业保险及特色农业保险承保任务,推进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全面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五是做好2021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及政府性债务管理改革。六是加强监督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公务支出管理,确保“三公”经费支出只减不增,加强财政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财政监督管理,加强乡镇财政管理。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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