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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扶贫攻坚工作方案

文轩文档网 发表于2021-11-09 15:29:40 本文已影响

  教育扶贫攻坚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有关决策部署,巩固提升全县教育扶贫质量,全面完成我县2021年度教育扶贫工作目标任务,根据XX省教育扶贫考核标准、XX市教育扶贫政策要求和《XX县提升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实施意见》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指示为遵循,严格执行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及《XX省教育扶贫规划(2015-2021年)》《XX县教育扶贫工作规划(2016-2021年)》《XX县“十三五”农村教育精准扶贫规划》《XX县2019-2021年教育扶贫“学有所成”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及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资助为重点,继续实施教育扶贫“学有所成”专项帮扶工程“12356”(即“一份名单”“两个联系”“三种宣传”“五大帮扶”“六类资助”),持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小康齐步走,助力脱贫攻坚”等教育帮扶活动,确保我县2021年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工作目标

  充分发挥教育扶贫的人才、智力和信息优势,采取超常规政策措施,精确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实现“应帮尽帮、应扶尽扶、应助尽助、应补尽补、应学尽学”目标,确保全县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子女“人人上好学、个个有技能、家家有希望、户户都脱贫”,促进教育强县,全力巩固提升教育扶贫质量,全面实现教育扶贫高质量目标。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贫困学生摸排机制,精准认定教育扶贫对象

  1.建立多方联动的摸排机制。以乡镇学校为单位,全面排查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学去向,建立学校互动(乡镇学校、县属学校、民办学校)、部门配合(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残联)和县乡联动(教育部门、乡镇、村委、驻村工作队)的摸底排查机制,实施定期摸排。根据县扶贫办调整的最新贫困人口数据库,各学校务必于春、秋季学期开学后一个月之内摸清建档立卡子女就学对象底子,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问题销号制度,推行定期摸排、定期交流工作机制。

  2.更新完善学龄人口数据档案。依托县扶贫办最新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库,对接县民政局、县残联的数据信息,以学籍系统、资助数据库和“一单式”信息服务系统为平台,更新完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清理贫困家庭学生信息,完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人口数据库中跨区域就读学生数据,建好残疾少年儿童名册、疑似问题学生名册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动态管理信息档案,确保资助对象精准。

  (二)落实国家教育扶贫政策,持续保障贫困学生资助

  1.全面落实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现各类资助政策全覆盖,做到应免尽免、应助尽助、应补尽补,按照资助标准及时发放各类奖(助)学金,做好高校在校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工作和贫困大学生就业帮扶工作。积极开展学校资助和社会资助。持续开展教育助学等专项学生资助活动,积极引导社会团体和爱心人士设立特困学生救助基金,采取优惠政策叠加的方式,对特困学生予以最大限度的资助。

  2.全力做好各项资助资金发放。

  一是县教育局、各乡镇、各学校(园)要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教育扶贫政策,在摸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底子的基础上,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和县残联要统筹好资助资金,按国家规定的资助标准及时发放各项资助金,各乡镇、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和各学校(园)对资助资金落实情况进行追踪检查核实,确保帮扶资金第一时间落实到资助户手中,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全部享受资助政策。

  二是县教育局和学校(园)要以公函的形式,督促跨县域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所在学校落实国家规定的资助政策,确保跨县域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享受学籍地国家规定的资助政策。确因特殊情况,没有享受学籍地国家规定资助政策的跨区域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要纳入我县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覆盖范围。在我县就读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教育扶贫资助标准如下:

  学前教育: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可获1000元的入园补助。

  义务教育:

  (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三免”。①免学杂费;②免教科书费,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配《新华字典》;③免住宿费。

  (2)免费发放教辅材料。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发放教辅材料的政策按照XX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9月30日印发的《XX县“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政策调整及残疾鉴定工作调度会议纪要》执行。

  (3)免毕业会考报名费。初二、初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分别免毕业会考报名费20元、80元。

  (4)生活补助。寄宿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小学生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补助1250元;未寄宿的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央财政按照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费补助,县委、县政府上调的补助款发放标准按照XX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9月30日印发的《XX县“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政策调整及残疾鉴定工作调度会议纪要》执行。

  (5)营养改善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生每天4元营养膳食补助(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不发现金,提供等值优质食品。

  高中教育: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一免一助”。①免学杂费,标准为省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每生每期800元;②国家助学金,建档立卡贫困学生每生每年补助3000元,其他贫困学生根据贫困程度分为两档实施补助,一档为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另一档为每生每年补助1000元。

  中职教育:实行“一免一助一计划”。①免学费,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每生每期免除学费1200元;②国家助学金,全日制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每生每期补助1000元;③雨露计划,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每生每期补助1500元。

  高等教育:实行“奖、贷、助”政策。①奖励助学。品学兼优、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和研究生可向就读高校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本、专科大学生的标准: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3000元(分2-3档);硕士研究生的标准: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的标准: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0元,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②贷款助学。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专科大学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③新生入学资助。普通高等院校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可申请一次性交通补助费,标准为:省内每人500元、省外每人1000元。

  3.全面完善学生信息数据补录。加强“一单式”系统延伸功能的应用,及时补录有关重要信息,完善系统数据。各校要充分发挥好“一单式”信息系统在教育扶贫领域数据服务、比对、监测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精准掌握学生帮扶和资助政策落实情况。

  (三)强化劝学工作联动机制,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效

  按照脱贫攻坚考核办法和教育扶贫考核指标要求,健全劝学工作联动机制,严格落实劝学工作责任,完善劝学工作台账,全面巩固控辍保学工作成效。

  1.实行问题学籍销号机制。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为异地就读、学籍异动、重度残疾送教上门等各类学生及时办理和更新学籍信息,消除因学籍管理问题而造成的“被辍学”现象,及时纠正学籍空挂、在籍不在校等“人”“籍”不一致的情况。

  2.压实劝学联动帮扶责任。要把帮扶学习困难的学生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着力消除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的现象,做实做细“四帮一”(即一名乡镇干部、一名结对教师、一名村干部或驻村帮扶责任人、一名家长或监护人帮扶一名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劝返一个销号一个。对“一单式”信息系统中无法准确核实信息、疑似辍学的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校要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实行“一人一档”,逐步核实就学去向。

  3.保障残疾少年儿童就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障残疾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解决残疾少年儿童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其完成义务教育。通过随班就读、送教上门、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等多种方式,努力提高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确保贫困残疾学生享受平等教育机会。同时要按规定将接受各种方式教育的全部适龄少年儿童及时注册学籍,做到“一人一档”。

  4.强化控辍保学联动机制。加强学生信息共享、控辍联动。凡是出现学生辍学的,学校必须在一周内向当地乡镇党委、政府汇报,并及时上报县扶贫办,由县、乡镇调度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共同跟踪做好劝学工作,实现“乡镇政府—村‘两委’—驻村干部、驻村扶贫队长—村民”和“学校—教师—家长—学生”的“双线控辍”。劝返学生的情况在一周内反馈至县扶贫办,确保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零辍学。

  (四)加强教育扶贫工作考核,持续开展专项帮扶活动

  完善教育扶贫工作考核办法,健全教育扶贫考核机制,确保教育扶贫专项帮扶活动扎实开展。

  1.持续深入开展教育扶贫“学有所成”专项帮扶工程,确保所有贫困学生都能上好学、安心学。做好初高中毕业生的职业引导和毕业去向摸底工作,尤其要对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业、不计划升入普高阶段学习或完成普高教育后放弃参加高考的贫困学生,进行职业方向引导,确保这些贫困学生都能接受技能技术培训,全面提升教育扶贫工作质量。初中毕业生毕业去向摸底工作要在2021年10月1日之前完成并上报。

  2.继续开展“小手拉大手、小康齐步走,助力脱贫攻坚”活动。各学校要对照《XX县开展“小手拉大手,小康齐步走,助力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宜精扶办〔2018〕5号)要求,认真抓好“八个一”(落实一节脱贫攻坚知识进课堂、开展一次脱贫攻坚教学比武活动、开展一次脱贫攻坚专题教育活动、开展一次“进农家、讲政策、送温暖”活动、开展一次脱贫攻坚演讲比赛、开展一次脱贫攻坚知识抢答赛、做好一期脱贫攻坚专题宣传栏、开好一次扶贫政策宣讲家长会)工作的落实,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开创教育扶贫工作新局面。

  (五)巩固提高教育发展成果,不断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1.继续加强贫困村所在地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进一步完善教师补充机制。健全公开招聘、特岗计划、定向委培等教师补充机制,加快充实优化教师队伍。

  二是进一步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行教师编制、职称评聘和评优表模等向乡村学校倾斜,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向偏远农村、山区倾斜,优先提高贫困村任教老师经济待遇。探索建立全科教师培养模式,加强乡村教育本土化人才培养,重点为村小和教学点培养全科教师,实现乡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园长)培训全覆盖。

  三是试点实施音体美和英语等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制度,保障贫困村所在地学校课程开齐开足。四是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师队伍管理。坚持立德树人,大力推进学校教师聘用、绩效考核和岗位设置管理改革。根据学生变化和师资队伍建设情况,按照核定的编制要求,有计划地招录引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解决教师短缺问题,逐步实现师生比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

  2.推进加快改善贫困村所在地学校办学条件。

  一是科学规划建设贫困村所在地学校,认真做好2021年县城区学校扩容、“两类学校”建设、公办幼儿园建设、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和校舍维修改造等项目建设工作。

  二是优先改善贫困村所在地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引导学生就近入学,切实化解“大班额”。

  三是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2.0进程,普及网络联校等形式的网络扶贫新模式,以教育信息化推进教育现代化,助力立德树人取得新成效。四是大力推进市级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合格县创建活动,全面提升我县教育技术装备水平。

  3.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扶贫脱贫关键职能作用。建立“两后生”技能培训联动机制,深入开展精准扶贫技能培训,县扶贫办、县教育局、县人社局要密切协作,各乡镇要加强“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优惠政策的宣传和摸底上报工作,各初中、高中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职业引导,积极开展送政策、送关爱活动,确保初、高中毕业未继续升学的新增劳动力全部接受技能培训,实现高中阶段教育普职大体相当要求,为“两后生”就业和家庭脱贫打下良好基础。

  4.继续实施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招生优惠政策。一是继续实施县级农村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扶贫计划,从2017年起每年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30名。二是继续向上海江南造船(集团)职业技术学校选送贫困生定员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局要统筹调度好资金,保证国家教育扶贫资助政策资金按标准及时安排到位,为推进教育脱贫攻坚提供资金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将教育扶贫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县直单位和部门的绩效考核,纳入县委、县政府对村级班子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工作考核,由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扶贫办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实施日常督查和年终评价。县教育局将定期不定期派出督查组对全县各学校教育扶贫工作进行明察暗访,明察暗访结果在全县教育系统进行通报,并纳入学校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三)强化执纪问责。依据《XX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暂行规定》,对年度考核先进单位予以奖励;对先进单位主要负责人、先进个人在评优评先、晋职晋升、提拔任用上优先考虑;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将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年度不得评优评先,问题较多较突出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对结对帮扶教师在国家、省、市、县督导考核评估中发现问题较突出被通报、贫困户非常不满意的,对具体责任人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对在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开展结对帮扶中玩忽职守、失职失责的,严格依照扶贫领域执纪监督问责要求,视情节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

  (四)强化舆论宣传。各部门、各学校要广泛宣传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战略部署,大力宣传教育脱贫攻坚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发热情、增强信心,形成人人知晓教育脱贫攻坚、人人参与教育脱贫攻坚的良好氛围。

  五、组织领导

  成立XX县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XX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谷红梅任副组长,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残联等相关单位和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教育局局长xx兼任办公室主任,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全面负责落实中央、省、市、县有关教育扶贫工作政策措施,部署实施全县教育扶贫各项工作,统筹协调教育扶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教育局扶贫办负责协调落实县扶贫办、市教育局扶贫办、省教育厅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牵头做好教育扶贫日常工作。县教育局负责对教育扶贫相关业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各学校要认真履责,齐心聚力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县教育扶贫工作有序开展、扎实推进、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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